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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約拿書》跟其他以教導和預言為主的先知書不同,是用敘事體裁寫成。書中描述一個企圖違背神命令的先知所經歷的故事。神命令約拿往以色列的世仇亞述帝國的首都尼尼微去,宣告該城即將因神的審判而「傾覆」(3.4)。但約拿不願意把神的信息帶到那地方,因為一方面他相信尼尼微城的滅亡是罪有應得,另一方面他認為神不會履行毀滅那大城的諾言。在逃避的過程中,約拿被拋在海中,遭大魚吞進肚裏,經過戲劇性的獲救後,約拿終於勉強服從命令,前往尼尼微傳道,結果使該城人民從上到下為罪痛悔,但約拿最後仍因他所宣佈的信息沒有實現而深感不悅。本書記載先知的信息只有一句話(3.4),而第2章的禱文是以第三人稱描述約拿。
本書說明神對受造物有絕對的主權,強調神是愛和憐憫的神;他甚至願意寬赦並拯救他子民的仇敵,不願意不給機會就懲罰、毀滅他們。本書提醒以色列人,他們的使命是要使萬民都接受神的慈愛和赦免,因為神是全人類的神。本書的信息是要打破猶太人狹窄的民族觀念,顯明神的拯救不分種族膚色。
耶穌曾用尼尼微來指他當時的人,又以約拿在魚肚裏三日三夜的神蹟,來比喻人子在地裏三日三夜(太12.39—41;路11.29—30,32)。
傳統認為本書是由迦特希弗人亞米太的兒子約拿撰寫的。約拿名字的意思是「鴿子」。他是在耶羅波安二世時期的北國以色列作先知(王下14.25)。
一.約拿嘗試逃離神(1.1—17)
二.神拯救約拿(2.1—10)
三.約拿在尼尼微(3.1—4.11)